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
淮政辦〔2019〕3號
濉溪縣、各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(mén)、各直屬機構:
為保障勞動(dòng)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,根據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(guān)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皖政辦〔2018〕45號)精神,市政府決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。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:1380元,濉溪縣118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時(shí)最低工資標準為:市區16元,濉溪縣14元。
2019年1月17日